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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營商系列📈』✨醫療程序場地規管✨

最新的醫療程序場地規管條例已於2018年11月30日通過了,將來進行醫學美容程序的地點必須申請牌照。

個人認為此規管對醫學美容影響並不大,以香港大約有4000間美容院及醫學美容中心來說,單純提供儀器及生活美容服務的美容院根本毫無影響,根本從沒有進行受規管的醫療程序。

對由醫生經營的醫學美容中心來說,本來這些中心廣告招徠的客戶也不算多,所以條例生效後無論他們申請豁免或直接申請牌照也不太有影響。

值得提及所有醫療場地牌照申請必須的一環是要有醫生擔任醫務總監這職位,醫務總監必須是註冊西醫(或牙齒),而醫務總監是要對醫療場地中所有的醫療程序負全責,不止醫生牌的問題,若有問題也可能附上法律責任甚至是監禁。每個醫生若沒有自己擁有的診所,可以最多擔任3間公司的醫務總監。

所以最有影響的是現在傭用醫生的連鎖店或醫學美容中心。連鎖店多數財雄勢大,即使最難的尋找醫務總監,也可以用天價的人工吸引醫生擔任。

最擔心的可能是現在固定有「外賣醫生」提供美容針注射或其他醫美程序的醫學美容中心,生意額不太可能支持到聘請醫療總監的薪酬。

不過我認為這擔心是多餘的。香港現時大約有400名醫生從事醫學美容工作,而每位醫生若沒有自己診所則可以最多受聘於三間公司作為醫療總監,那最多有1200間醫學美容中心可分配到一位總監,其實非常充足。本來醫美微整及針劑生意不足以聘請外賣醫生的公司亦佔市場大多數,估計只有400-600間醫美中心需要申請這牌照,也在供求的情況下,始終都可以找到「外賣」醫療總監,當然好醫生向來都十分搶手。

總括來說政府高抬貴手,沒有規管醫美儀器,個人認為對市場的影響不算太大。當然距離全面立法還有三年時間,期間的科技發展及其他規管均可能發生,亦不能擔心太多。

(本文純粹從商業角度出法,對法例上所有理解均須尋求律師或法律界人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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